中國粉體網訊 日前,發改委、環保部、工信部聯合發布了2015年第36號公告,公告顯示,為貫徹落實《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年修正案),進一步形成統一、系統、規范的清潔生產技術支撐文件體系,指導和推動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三部委制定了《鎳鈷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銻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再生鉛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并于公布之日起實施。
其中,《鎳鈷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適用于鎳鈷采選、冶煉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環境領跑者等管理制度。涉及鎳鈷采礦企業、鎳鈷選礦企業、鎳鈷冶煉企業,不包括以廢舊鎳鈷為原料的再生冶煉企業。
該體系依據綜合評價所得分值將清潔生產等級劃分為三級,Ⅰ級為國際清潔生產領先水平;Ⅱ級為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Ⅲ級為國內清潔生產基本水平。并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發展,做適時的修訂。
其規定了鎳鈷采選、冶煉生產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包括六類指標,即生產工藝裝備指標、資源與能源消耗指標、資源綜合利用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產品特征指標(礦山生態保護指標)、清潔生產管理指標。
其中,《鎳鈷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適用于鎳鈷采選、冶煉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環境領跑者等管理制度。涉及鎳鈷采礦企業、鎳鈷選礦企業、鎳鈷冶煉企業,不包括以廢舊鎳鈷為原料的再生冶煉企業。
該體系依據綜合評價所得分值將清潔生產等級劃分為三級,Ⅰ級為國際清潔生產領先水平;Ⅱ級為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Ⅲ級為國內清潔生產基本水平。并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發展,做適時的修訂。
其規定了鎳鈷采選、冶煉生產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包括六類指標,即生產工藝裝備指標、資源與能源消耗指標、資源綜合利用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產品特征指標(礦山生態保護指標)、清潔生產管理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