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11年螢石資源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
鞍山、本溪、丹東、錦州、營口、阜新、朝陽市國土資源局: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采取綜合措施對耐火粘土螢石礦的開采和生產進行控制的通知》(國辦發〔2010〕1號)精神,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下達2011年高鋁粘土和螢石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53號)要求,現就螢石開采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1年遼寧省螢石開采總量控制指標35萬噸,其中下達各市30萬噸,預留5萬噸。此次省廳按照各礦山企業《采礦許可證》載明的生產規模占全省總生產規模的比例進行分配(詳見附表)。因礦山企業停產、注銷等原因造成開采指標結余的,各市國土資源局可結合實際,在本轄區內調劑使用。對擬新設立的阜蒙縣阜新鎮長達、招束冷湯及岫巖縣賈家堡螢石采礦權涉及增加的開采指標,由省廳在預留指標中安排。各市國土資源局在6月15日前將最終結果報省廳備案。
二、按照《關于印發遼寧省鉬、螢石、高鋁粘土礦產開發利用管理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遼國土資辦發〔2010〕87號)要求,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簽訂責任書、與企業簽訂合同書,繼續完善“協管員”制度、切實做到任務到礦(區塊),責任到人,并在探礦、采礦礦區設立責任牌,落實定期抽查、檢查開采企業制度,每月初匯總企業上月生產數量、銷量、銷售對象等情況,每季度末各市國土資源局上報本季度開采總量控制執行情況。
三、經研究決定,由省國土資源調查規劃局作為技術支撐單位,參與螢石開采總量控制工作。
聯系人:趙 磊 聯系電話:024-62789137
賀茂林 024-86398059
鞍山、本溪、丹東、錦州、營口、阜新、朝陽市國土資源局: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采取綜合措施對耐火粘土螢石礦的開采和生產進行控制的通知》(國辦發〔2010〕1號)精神,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下達2011年高鋁粘土和螢石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53號)要求,現就螢石開采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1年遼寧省螢石開采總量控制指標35萬噸,其中下達各市30萬噸,預留5萬噸。此次省廳按照各礦山企業《采礦許可證》載明的生產規模占全省總生產規模的比例進行分配(詳見附表)。因礦山企業停產、注銷等原因造成開采指標結余的,各市國土資源局可結合實際,在本轄區內調劑使用。對擬新設立的阜蒙縣阜新鎮長達、招束冷湯及岫巖縣賈家堡螢石采礦權涉及增加的開采指標,由省廳在預留指標中安排。各市國土資源局在6月15日前將最終結果報省廳備案。
二、按照《關于印發遼寧省鉬、螢石、高鋁粘土礦產開發利用管理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遼國土資辦發〔2010〕87號)要求,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簽訂責任書、與企業簽訂合同書,繼續完善“協管員”制度、切實做到任務到礦(區塊),責任到人,并在探礦、采礦礦區設立責任牌,落實定期抽查、檢查開采企業制度,每月初匯總企業上月生產數量、銷量、銷售對象等情況,每季度末各市國土資源局上報本季度開采總量控制執行情況。
三、經研究決定,由省國土資源調查規劃局作為技術支撐單位,參與螢石開采總量控制工作。
聯系人:趙 磊 聯系電話:024-6278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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