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關稅實施方案》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并報國務院批準,自2010年1月1日起實施。
此方案中,稅則號列為25261020未破碎及未研粉的滑石、不論是否粗加修整或切割成矩形板塊,稅由號列為25262020已破碎或已研粉的天然滑石(體積百分比90%及以上的產品粒度小于等于18微米的滑石粉除外),2010年暫定稅率為10%;25262020的體積百分比90%及以上的產品粒度小于等于18微米的滑石粉,2010年暫定稅率為5%。
此方案中,稅則號列為25261020未破碎及未研粉的滑石、不論是否粗加修整或切割成矩形板塊,稅由號列為25262020已破碎或已研粉的天然滑石(體積百分比90%及以上的產品粒度小于等于18微米的滑石粉除外),2010年暫定稅率為10%;25262020的體積百分比90%及以上的產品粒度小于等于18微米的滑石粉,2010年暫定稅率為5%。